全国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面试 考试大纲 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 教师招聘 每日汇总
教师招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辽宁教师招聘网 >> 鞍山教师招聘网 >> 内容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30名)

时间:2021-05-25 16:00:14 点击: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2021届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教师急需紧缺实际情况,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招聘教师30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30人。

招聘计划详见《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2021届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其他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岗位相同或高于报考岗位要求(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及以上);

(六)报考者应为2021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不能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考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及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七)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截止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上述证件;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取得上述证件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聘任条件,不予录用;

(八)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2021届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2021年6月6日17:00

2.报名邮箱:tdzp2699826@163.com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按照要求,诚信报名,如实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审核合格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未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凡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写)1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报考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1份;

(4)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表内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1份;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1份;

(6)2021年应届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

(7)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将教师资格证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无需上传此项。

(8)其他相关重要荣誉或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

上述材料中涉及的扫描件须为PDF格式或JPG、JPEG图片格式,扫描件要完整、清晰,考生须按照报名材料序号对扫描件进行排序后,打包压缩发送到报名邮箱tdzp2699826@163.com,命名格式: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学科)+本人姓名+毕业院校,邮件发送成功的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详见笔试、面试公告)。

考生自报名至录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签订协议,及后期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和录用等)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负责。

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签约及后续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入职等各环节中,均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将在各环节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届时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笔试

1.笔试安排。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2,急需紧缺学科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具体事宜另行发布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不足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出现入围考生放弃面试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签订协议

1.确定签约人选。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排序,确定签约人选,发布签约人员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如递补者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

2.签订协议。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提供),由铁东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双方约定。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核公告,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或发生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等情况,或放弃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后果由考生负责,考生须按照就业协议约定赔偿甲方损失,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种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如递补者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

六、体检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须按照就业协议约定赔偿甲方损失,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七、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合格,方可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铁东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按期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按照协议约定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考试期间,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院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的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设有关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其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宜,由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铁东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12-2699848

铁东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12-2669260

报名咨询电话:0412-2699826

附件1: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2021届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doc

附件4: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doc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全国教师招聘QQ交流群:760038851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联系下方站长qq,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相关文章
最新更新文章
  • 全国教师招聘网(www.jrzhufu.com/) © 2021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全国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