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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6-08 22:50:09 点击:

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精神,经西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对象及岗位计划

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对象为:区内各级职业技术院校、初级中学以上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此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3个,详见《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品行端正,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获得教育系统省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教学或本岗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新录(聘)用工作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30—15日18:30;本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工人事处(611办公室)。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推荐表详见附表2),经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市(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并提交报名推荐表及相应工作证明。学校教职工报名人员需由教育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审核。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严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并安排专人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3.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4.报名费。本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本次笔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2年6月17日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6月17日下午—18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工人事处(611办公室)。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六、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可委托市(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展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须征求同级纪检部门廉政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本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须严格按照拉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考生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如实报备。

十二、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要在西藏技师学院专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程序,压实责任,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1—6845908。

特别提示:对不诚信报考或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期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需向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工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1—6845813、6845819。

附:1.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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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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