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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6年5月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

时间:2026-05-11 13:12:22 点击:

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6年5月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6年5月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6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74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中:

(1)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3.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如应聘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按照《招聘岗位表》中“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年龄要求报考。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18-40周岁,即为1985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13日出生的;43周岁以下,即为1982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的。

5.省级及以上学校体育教练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教练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任职前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可先报名,但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公示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要求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5月14日9:00至5月20日16:00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026年5月18日10:00后将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2日10:00后将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5月28日9:00至29日16:00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6月10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一般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考试大纲参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一般类笔试大纲(可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6年6月14日(星期日),9:30-11:00。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在深圳市,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7月13日16:00后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7月13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一)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8月下旬前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有运动训练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训练单位开具的相应专业运动训练经历证明。岗位要求具备相应运动员专业技术等级的,或要求其他有关证书的,均须提供相应证书。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须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要求参加面试。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附件,对照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6年5月14日。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不予计算。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九)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电话咨询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20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4.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6年5月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5.咨询电话.xls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0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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