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2026年代课教师、实习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初中科学代课教师或实习生1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科学相关师范专业。代课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实习生为本科或研究生在读。
3.代课教师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实习生需在毕业前取得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大学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代课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截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接收邮箱:hzcszp@163.com。
3.联系人和电话
童老师,0571-86951675(工作日联系)。
4.材料提交
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名注明“岗位名称+姓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
代课教师: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实习生:提供在读证明(学生证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实习生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扫描件/照片)。
四、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结构化问答方式进行。应聘代课教师、应聘实习生统一参加面试,综合面试成绩作为遴选依据,学校根据岗位需求、人员综合情况确定录取代课教师或实习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相关安排。
五、后续流程及待遇
代课教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学校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实习生:根据面试综合表现择优确定实习人选,不执行体检、政审、试用期,实习期间按学校实习生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代课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实习生按学校通知时间参加实习。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采东路99号。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