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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时间:2026-11-05 10:25:57 点击: 【大 中 小】

2027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7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6〕244号),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现开展202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计划招聘20名新任教师,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7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9周岁(1987年1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2026年11月。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等。

(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202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2027年7月31日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7年7月31日。

(3)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7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并于2027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宁德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已落实就业岗位的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本次公开招聘以当年度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二、报名办法

采取线上报名或线下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1.线下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下午15:00-17:00

2.线下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园京师大厦102会议室

3.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8日17:30。

4.线上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同步扫描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二维码如下)。

 

 5.材料要求:《2027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

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pdf版;学信网开具的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pdf版。线上报名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北师大新任教师”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bnundzp@126.com)。线下报名提交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布。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考核规则:笔试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准考证以邮箱的形式发送,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进入考点的凭证。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

5.笔试流程: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核对身份,上交通讯工具,根据序号进入相应的考场座位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内容及成绩:面试内容包括片段教学、综合答辩,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核:拟入闱面试的报考人员本人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资格复核。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入闱面试名单、资格复核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方案等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众号公布。

4.其他说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按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招聘信息、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市教育局官网和福建就业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引才政策

根据现有省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宁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规〔2026〕1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聘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以下待遇。

(1)聘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聘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根据《宁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规〔2026〕1号),符合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三类、学科教学拔尖人才二类的分给予安家补助60万元,工作经费20万元。

5.满足“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相关待遇执行。

八、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照宁德市直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教师人均工资高于宁德市直公办学校在编教师25%。

(二)可安排入住校内教师周转房。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2.被聘用人员符合省、市人才政策的,可申报相关补助待遇。

3.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0593-2915660;

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0593-2351088(刘老师);

投诉监督电话:0593-2915662(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7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7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doc

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

2026年11月4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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