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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高中教师招聘44名公告

时间:2026-01-02 19:32:02 点击: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44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本院校毕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生;

2.普通全日制应往届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二)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8)一本院校毕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教育部学科评估B+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②各省(市、区)一批次招生录取师范类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③其他考生,拟报考学科高考时的成绩为:语文不低于110分,数学不低于125分,英语不低于130分,政史地得分率不低于75%,物化生得分率不低于85%。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报考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已合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往届生可以报考,但必须在政审考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引进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7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s://bm.e21cn.com/)。

3.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并按要求报名。

(1)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

(2)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以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在2026年1月13日9:00至1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核实。

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不代表考生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5)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9日18:00止。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打印报考信息表。报考者缴纳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6.岗位调整。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结束后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j.gov.cn)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网络报名人员所缴费用,将通过原渠道进行退回。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素质测试+试讲”方式进行。专业素质测试、试讲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二)专业素质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信息表》在笔试前一天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素质测试范围根据各学科现行教材确定。

3.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学科划定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专业素质测试由南江县教育科技局会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考核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原始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公布。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将于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j.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3日内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南江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2室(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道129号)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三)试讲

1.确定试讲入围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和招聘名额,在等于或高于相应岗位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专业素质测试且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等于或高于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试讲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试讲入围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试讲入围人员。

2.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设定试讲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试讲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进入试讲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试讲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在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专业素质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4.试讲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

五、签约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序。其中体检对象属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报到后参加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进入体检的往届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体检的应届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弃权。因此两种情况产生的空额,按照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还需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档。

对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个人档案送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引进岗位类别和等级,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引进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待遇与管理

(一)试用期满后,按国省相关政策规定定岗定级,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二)享受南江县引进人才规定相关待遇。

十、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0827-8225533;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监督举报电话:

南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8220870;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827-88220827。

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28-83336031。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j.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pdf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5年12月31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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