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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常态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时间:2026-01-14 12:44:08 点击: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常态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一、学校简介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是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市属综合类高职院校,建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理事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四川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四川省国防教育基地,是四川省示范高职院校、四川省“双高计划”培育建设学校。

学校所在地素有“川中枢纽、成渝之心”“大千故里、书画之乡”的美誉,涌现出了孔子之师苌弘、国画大师张大千、新闻巨子范长江等杰出英才,人文荟萃,底蕴深厚。学校距内江北站仅4公里,5分钟车程,40分钟可高铁直达成都、重庆。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54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9人,博士、硕士291人,“双师素质”教师232人,有教育部行指委、教指委委员2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9人。

学校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固定资产总额8.38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8亿元,生均仪器设备值12939元。拥有实训场地总面积13749.58平米,总投资近10亿元。现有校内实训室105个,生产性实训基地9个,校外实训基地126个。建有公共教学大楼、实训大楼、教学工厂、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标准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网球场等完备的教育教学场地。学校有8个二级教学学院,开设专业38个,其中国家骨干专业2个、省重点专业2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1+X”试点证书考核站点16个。建成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10个专业群,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群为省级“双高计划”培育建设的高水平专业群。机械及汽车零配件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为首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待遇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于报考当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常年诚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共计20人。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

职位

专业

要求

招聘名额

学历学位

要求

年龄

要求

备注

农学类专业教师

农学门类

5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45周岁及以下

   学科带头人还需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匠、技术能手。②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或省属及以上大型国企首席技师。③入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布的人才计划。如: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学者”、“天府峨眉计划”等。④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⑤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三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

农学类学科带头人

农学门类

1

硕士及以上学位

45周岁及以下

机械工程类专业教师

工学门类

9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5周岁及以下

机械工程类学科带头人

工学门类

2

硕士及以上学位

45周岁及以下

土木工程类专业教师

建筑学一级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土木水利一级学科

1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5周岁及以下

计算机类专业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电子信息一级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2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5周岁及以下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必须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完全一致。

6.在职人员须征得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研究生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曾有学术不端、师德师风失范等不良行为的;

9.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人才待遇

1.提供事业单位编制。

2.安家费支持。高层次人才安家费30-80万元,科研启动费10-40万元。若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依据各自职级分别核算安家费。

3.住房保障。依据引进人才的不同类别,提供校内现有住房或协助协调内江市人才公寓。

4.配偶及子女安置。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仅限1人),若符合国家和内江市的相关人事调配政策和规定,学校将协助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对于没有正式工作的配偶,学校将协助解决其就业问题,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享受与在校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协助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政府举办的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

5.特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经学校研究认定特别优秀人才相关待遇一事一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明确的高层次人才采取常态化引进,不受时间限制。自公告发布后即可报名,招满即止。

2.报名途径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邮件附件发送到学校招聘邮箱(邮箱号:njvtcrsctp@163.com,邮件主题、附件压缩包、个人简历表均命名为: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姓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招聘公告中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均为考生线上报名资料提交当日。

3.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扫描件(含最高学历和既往学历;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最高学历和既往学历);

(5)资格证、职称证等扫描件;

(6)学科带头人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公告中的要求对报考者邮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复审

(1)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

(2)复审资料:报考者须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纸质材料:

①个人简历表(附件1)及简历材料(包含最高学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作品)等材料)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1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确定考核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学校发放《考核通知书》,并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

(四)考核

1.开考比例。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有一名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学校即组织一次考核。

2.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时长为20分钟。

3.考核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综合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核通知书》到考核地点候考。

4.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考核成绩公布。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6.考核排名公布。考生考核成绩排名情况于每次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各招聘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该次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名额,则所有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体检。若该次考核,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后一名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组织及时间和地点  

由学校指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个人简历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电话通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在接到体检通知后自愿放弃体检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学校。  

4.复检及递补  

学校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产生的缺额,在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每次考核只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放弃或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教师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每次考核,因考察人员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有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报考者须出具书面材料反馈学校。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学校集体研究通过后,由学校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上编、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其他引进待遇按《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内职院党委〔2022〕55号)执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持办理报到手续所需材料到学校人事处报到,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核管理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设定服务期,需在学校服务五年。服务期内如引进人才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学校副教授(专技七级)核算工资待遇;若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按其对应的专技等级核算工资待遇。对引进人才实行考核评价制度,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进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双方约定签署的引进合同按比例取消安家费、科研费等相关引才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核招聘由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纪律,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纪律处分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宜

(一)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咨询电话:0832-2261246。

(二)学校纪委监督投诉电话:0832-2264990。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2:个人简历表.doc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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