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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2026年教师招聘82名公告

时间:2026-02-16 12:56:04 点击:

赤峰市红山区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红山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赤党发〔2023〕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经红山区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红山区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

公开引进教师82名,具体学段、学科岗位见附件。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3年1月30日后出生)。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条件

小、初、高中岗本科、研究生阶段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学历,本科阶段也须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1.小学、初中岗: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的公费师范生。

(2)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部分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本科须为师范院校毕业生,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2.高中岗: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的公费师范生。

(2)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部分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师范院校毕业生,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注:上述要求的学历院校不含相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以及民办高校,同时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升本学历报名。

(三)教师资格证条件

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否则不予引进。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赤峰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规定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人才引进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录用(以公示时间为准);

2.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五、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检与综合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将从通过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公布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等事宜。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17时(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红山区教育局十楼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中下载使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本、硕、博均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2026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人员,可暂不提交。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须额外提供《公费生定向就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由红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评委由7或9人组成,面试成绩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总成绩。如拟进入体检、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高者优先,再出现并列的,通过另行自选试讲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综合考察人员。

1.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采取现场抽课、备课、试讲的程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差时备课。同一天、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试讲同一内容,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2.试讲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试讲范围:试讲内容由各学段、各学科抽到第一名试讲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报考高中学段的,使用红山区高中现行的高二年级全年相应学科教材;报考初中学段的,使用红山区初中现行的8年级全年相应学科教材;报考小学学段的,使用红山区小学现行的5年级全年相应各学科教材;

4.试讲要求:

(1)考生必须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上交电子设备及通信工具)。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有其他违规情况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备课室提供A4纸和笔。试讲室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不提供也不允许使用多媒体设备。试讲外语学科要求外语授课,其他学科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试讲时根据学科特点要有适当的板书。所有学科均上室内课。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评定及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

红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及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赤峰市红山区外将支付5万元违约金(取消事业编制)。

六、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6-8861136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接受咨询)。

(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476-8220990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接受监督举报)。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考生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人才引进工作的,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

附件1:部分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docx

附件2:赤峰市红山区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赤峰市红山区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教师报名表.doc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2日

赤峰市红山区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教师的补充公告

现对《赤峰市红山区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教师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在“五、引进程序(二)报名及资格审核”中补充待报名审核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按照不低于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引进岗位或核减引进计划数。调整的岗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3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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