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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

时间:2026-03-05 11:00:11 点击: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津交通职业教育始于1953年,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天津地区唯一的公办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示范校职业教育集团、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5人。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普通话标准;

6.具有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所学专业及门类的认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目录等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对于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应同时取得主修专业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8.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2026年3月15日);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5年3月15日及以后;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0年3月15日及以后,以此类推;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6年3月4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和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ttc.edu.cn/)的公开招聘专栏同步发布。

本次招聘岗位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若首轮招聘未完成计划,相关空缺岗位将适时开展后续轮次(第二轮、第三轮等)的报名、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工作。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2026年3月15日14:00开始,首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6:00(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如实填报《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报名表》(附件2)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以“2026年高技能、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电子邮件主题,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jtxylzgz@126.com)进行报名。

佐证材料应包括:

①论著目录(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期刊或会议名称;论文收录与引用情况,含检索号及影响因子;著作需注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及本人执笔部分);

②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意义、本人角色、来源及经费);

③获批发明专利情况;

④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及证书复印件);

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对应的历年社保缴费明细。若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

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⑦中共党员证明。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每人每次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请慎重选择。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学院根据所收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的,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

参加考核前,考生本人需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学院将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材料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26年4月15日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tt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后果由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我院将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入考试成绩,仅供参考。

(四)面试

本批次招聘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包含两个环节:综合面谈与专业能力展示(含试讲与问答)。综合面谈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岗位适应性;专业能力展示主要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将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tt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参加专业能力展示的考生,需按照面试前通过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ttt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试讲参考内容自行准备试讲内容PPT。

两个环节独立评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任一环节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下一应聘环节。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环节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各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综合面谈成绩×50%+专业能力展示成绩×50%。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专业能力展示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能力展示成绩仍相同,按照专业能力展示主考官打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面试全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岗位内排名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信息。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及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考察环节学院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与聘用

我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按学院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院对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https://jy.tj.gov.cn/、https://www.tttc.edu.cn/)发布调整信息。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邮箱和本人手机畅通,并密切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及以后环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专业能力展示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能力展示成绩仍相同,按照专业能力展示主考官打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六、纪律与监督

(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学院2026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院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12517

咨询人:范老师、孙老师

招聘工作举报或投诉电话:022-87911272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1:《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xlsx

附件2:《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报名表》.docx

2026年3月4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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