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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时间:2026-03-23 15:36:30 点击:

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招聘报名之日)。须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担任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党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报名之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岗位1: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3日9∶00-3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3日9∶00-3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3日-4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3日9∶00-4月1日18∶00。

岗位2-4: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3日9∶00-3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3日9∶00-3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3日-4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3日9∶00-4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3日9∶00-4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岗位1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岗位2-4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岗位2-4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招聘要求的相关信息及提供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岗位1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2-4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核减或取消后不再改报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按要求填写学习经历(具体学校、专业及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实习等兼职工作经历)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体单位、职务及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材料信息”栏中上传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高中之后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须提供本人签署的报名时未就业承诺书。

(6)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网签证明);已就业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注明的离职时间须在网上报名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5.证明材料注意事项

(1)中共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

(2)院级及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院系或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

(3)2026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

(4)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岗位1为心理测试及面试;岗位2-4为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学校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资格复审、考核等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1:3时,笔试合格者全部参加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其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心理测试和面试之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方式将在我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岗位1面试成绩即为岗位总成绩。岗位2-4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1669、025-85891535,联系人:张老师、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866,联系人: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12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6年3月20日

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岗位表.xlsx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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