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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时间:2026-03-24 16:36:18 点击:

2026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促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xetdz.xz.gov.cn)、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7日至2008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7.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资格条件中“5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10.应聘人员另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点击“2026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6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7:00

2.资格初审:2026年3月27日9:00至4月1日17:00

3.陈述和申辩:2026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7:00

5.缴费确认:2026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21: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线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招聘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6年4月4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2日(周日)。笔试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参加应聘人员,请在笔试后及时关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信息的发布,并于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

(二)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发布。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主要的荣誉称号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承诺书》;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提供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承诺书;

7.劳动合同及相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9.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入档案袋,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应聘人员,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加试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度,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16-8798637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6-87793294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6-87793413

十、招聘工作举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6-87793413

监督举报邮箱:xzjkqjtj@163.com

咨询、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2026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xls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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