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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83名公告

时间:2026-04-03 10:04:18 点击:

“百万英才汇南粤”——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满足越秀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编教师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s://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社会人员:上述范围以外已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则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如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和持国(境)外学历考生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考生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作要求。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岗位考生须取得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越秀区教育系统辖下学校和2026年上半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系统“越揽英才”校园招聘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6年4月8日(星期三)9:00至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17:00止。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9:00至4月15日(星期三)17:00止。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自行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暂定2026年4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

4.报考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告为准。

2.入围面试人员自行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目录表》)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带齐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4.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3.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教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试教的形式进行。

4.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4.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等,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须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考生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考生可自2026年4月8日至4月17日期间的工作日内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其中: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83328514,监督电话020-83523181,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附件3: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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