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是福建省二级达标学校。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20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5.岗位证书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境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报考者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5.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7.考生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事项
1.年龄要求:
01-04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80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05-14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2.专业要求:
(1)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此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kl.fujian.gov.cn/)查看。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中):具体专业名称”或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进行认定。
三、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阶段进行,各阶段结果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中国·平潭网(http://www.pingtan.gov.cn/)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错过网络通知的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名
1.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1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港澳台胞可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在报名时提供的,经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3.资格审核及结果查询: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核,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4.申诉审核:申诉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2:00,报考者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开考比例:01-04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若有岗位无人报考,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05-14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考人数。
五、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以下情形的增加笔试环节:岗位招聘人数2人以下(含),报名通过审核人数超过10名的;岗位招聘人数超过2人的,报名通过审核人数超过20名的。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5月30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具体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后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通过短信通知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6.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不含政策加分)。
7.笔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笔试卷面分即为笔试综合成绩,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在笔试卷面分基础上予以加分。
8.面试人选确定:按照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综合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面试资格递补时间截止时间为面试前1天的17:00。
9.政策加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考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办理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00-5月27日17:00,加分申请和审核均通过报名平台进行,逾期不予受理。办理笔试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公告附件,加分有关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综合成绩中。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符合开考比例的情况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选,其中,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照笔试相关要求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01至12岗位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片段教学;13、14岗位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片段教学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签约人选确定
1.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2.01-12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13、14岗位综合成绩按片段教学成绩(百分制)、技能测试成绩(百分制)1:1比例合成计算。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若01-12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有笔试环节的,以笔试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列,若笔试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原始分排列;无笔试环节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若13、14岗位成绩并列,则以面试环节中片段教学成绩排列;若面试环节片段教学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仅加试片段教学。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签约人选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并于体检前组织签约人选签订就业意向书或三方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2.参加体检人选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考生的档案是否存在涂改、不齐全、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轮。
七、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手续:
(1)01-04岗位: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10年,试用期均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转正后具体岗位聘用等级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2)05-15岗位: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均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
(3)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4.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编制,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工资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6171618
邮箱:fjsdptfzbgs@126.com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行政楼四楼办公室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23165745。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3.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手续办理须知.doc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