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面试 考试大纲 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 教师招聘 每日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  教师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特岗教师招聘网 >> 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教育系统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6-05-13 10:55:28 点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校园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各团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师团场学校教育事业,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第十二师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特岗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说课+答辩)+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程序进行精准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特岗教师计划招聘教师36名,涉及29个岗位。其中:小学教师8名、初中教师2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2024年、2025年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也可报考。

报考所有岗位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要求以《2026年第十二师中央“特岗计划”各团场学校学科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力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2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4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报考者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须一致),并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所有拟聘人员在7月31日前需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8.所有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9.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毕业时(7月31日前)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发布的官方唯一平台,有关考试相关事宜安排均在此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按照公告时间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因未查看该网站公告导致未按要求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说课+答辩)、体检、考察(含准入查询)、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6日10:00—5月14日19:30

2.报考人员可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查询《2026年第十二师中央“特岗计划”各团场学校学科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并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件发送至指定报名电子邮箱。具体如下:

(1)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a.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及师范专业证明;

b.大学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c.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d.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f.普通话证书;

g.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h.获奖证书;

i.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字版承诺书、详见附件3);

j.个人简历;

k.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2024年、2025年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的择业期毕业生: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b.学历(学位)证书;

c.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d.教师资格证书;

e.普通话证书;

f.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g.获奖证书;

h.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字版承诺书、详见附件3);

i.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j.个人简历;

k.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5月6日10:00—5月15日19:30

2.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同一岗位人数达到1:10的,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分数高低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依据)。

4.报考人员要留意报名网站通知或拨打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查询是否取得面试资格。招聘单位不再进行二次通知,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工作进度组织面试工作。

2.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功及专业素养。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人员面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按照招聘岗位面试综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录用人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四)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递补

在考察开始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六)考察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过程中,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及后续环节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聘用资格,则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本师范围内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4.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情形的,或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此次招聘的特岗教师。

(七)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准入查询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进行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初次就业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签订聘用协议时,应明确约定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岗前培训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人员不予录用。

五、监督

此次校园招聘特岗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及全体报考人员的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信息发布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加各项招聘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在“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导致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上报的材料负责。如报名提供的材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第十二师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师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91-3073718

附件:1.2026年第十二师中央“特岗计划”各团场学校学科岗位表.pdf

2.2026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承诺书.doc

第十二师教育局

2026年5月5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联系下方站长qq,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 上一篇:2025年重庆市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
  • 全国教师招聘推荐
    最新更新文章
  • 全国教师招聘网(www.jrzhufu.com/) © 2026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全国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