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2026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鹤庆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教师补充机制,提升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结构,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鹤庆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鹤庆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为16人。其中,县高级职业中学信息技术教师1人,初中物理教师1人,初中体育教师1人,小学语文教师4人,小学数学教师4人,小学英语教师2人,小学体育教师1人,小学美术教师1人,幼儿园教师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鹤庆县2026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且符合选调条件。
三、选调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鹤庆县户籍。
2.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为鹤庆县户籍。
3.配偶是鹤庆县驻地现役军人。
4.配偶是鹤庆县机关事业单位,或省、州(市)驻鹤单位在职在编职工。
(二)申请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4.提交申请时属于在编在职教师。
5.履职工作年限,县级学校教师工作年满2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教师工作年满5年及以上,但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不予计算。
6.为贯彻落实国家拥军优属政策,鹤庆县人民武装部函请解决现役军人家庭困难,其配偶从教工作年满2年及以上可以报考,但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不予计算。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8.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进行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6月5日工作日期间(08:00—11:3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鹤庆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庆县2026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提供以下户籍等证明材料之一:本人是鹤庆县户籍的,提供本人鹤庆县户口簿;本人父母是鹤庆县户籍的,提供本人父母户口簿;配偶或配偶父母是鹤庆县户籍的,提供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簿以及本人结婚证;配偶是鹤庆县驻地现役军人的,提供现役军官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结婚证;配偶是鹤庆县机关事业单位,或省、(州)市驻鹤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提供配偶相关工作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结婚证;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书;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任书;⑦聘期内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须由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照原件核实后,在聘用合同复印件的每一页上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⑨现工作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廉政审查意见;⑩鹤庆县2026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基本情况采集表。其中,①⑨交原件各1份、⑦⑧交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②③④⑤⑥验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⑩交电子版。
5.其他要求:小学教师及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物理、英语学科教师参加选调报考时,专业对口、学科岗位符合要求,并持有合格教师资格证,现仍从事该学科教学。但初、高中教师只要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11日
2.考核地点:鹤庆县第一中学图书楼
3.考核方式:采用现实表现、面试(实作)方式进行。
(1)现实表现考核。总分20分,根据个人履职考核、管理岗位经历、表彰(扬)奖励、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赋分。
履职考核: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2023—2025年)为优秀的,每年得1分,合格及以下的不得赋分,积分最高为3分。考核时需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管理岗位经历:近五年有管理岗位经历的每年得1分。管理岗位经历指担任中学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村完小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管理经历;当年内担任多个岗位的不重复计分,积分最高为5分。考核时须提供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或任职文件。(备注:中层领导指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表彰(扬)奖励:根据个人近五年荣获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情况进行赋分,包含学期或学年综合考核优秀奖、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线下课堂竞赛荣获的一、二、三等奖,其余群团组织、指导教师奖励不列入考核范围。按国家、省、州、县和乡镇(含县属中学)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1分进行赋分,不累加,不重复加,积分最高为6分。考核时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表彰(表扬)文件。
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自参加工作之日起,个人被认定为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称号等级进行赋分。按国家、省、州、县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进行赋分,不累加,不重复加,积分最高为6分。考核时须提供称号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文件。
另外,为落实好国家拥军优属政策,对参加考核的现役军人配偶在综合考核基础上加1分。
(2)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时撰写试讲稿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县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增加实作考核,占面试总成绩的10%。
4.综合成绩=面试得数(总分100分)×80%+现实表现得分(总分20分)。综合成绩通过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同一岗位只有一人报名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6.同一岗位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考核结束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教师,若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若面试成绩仍然并列,以原试讲稿加试一场面试,直至分出综合成绩高低。
7.在报名、考核中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不予量化计分。
8.从考核工作开始计算,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此项成绩以0分计算。
9.考试内容为我县现阶段使用的学科教材。
(四)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所空缺选调名额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所空缺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或公示结束后,有问题反映且影响调动或自愿放弃的,所空缺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调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虽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由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商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当地教体、人社部门等部门不予以审批拟选调教师调动手续,或本人确定不能调动的,鹤庆县有权取消本人调入资格,不再继续为其办理调动手续,所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岗位安排。拟选调人员调入鹤庆后,鹤庆县教育体育局按所报考岗位,统一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要服从学校因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数额限制实行高职低聘;在基层学校服务年限最低为3至5年,若要申请调动,严格按《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鹤庆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鹤庆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在选调工作期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时所登记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选调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在选调过程中及办理调动手续后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调动资格。
(五)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0872-4129335
(二)监督电话
驻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2-4121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