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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时间:2026-06-17 10:37:11 点击:

盐城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盐城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18日9∶00-6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18日9∶00-6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18日-7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18日9∶00-7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6月18日9∶00-7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核减或取消后不再改报。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栏中按要求填写学习经历(具体学校、专业及起止年月,从高中填起)、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单位、岗位及起止年月,不含实习等兼职工作经历),并在最后一栏备注“未落实工作单位”。同时,还需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六)条专职辅导员岗报考条件中的第几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定为7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盐城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ycit.cn)。

(二)资格复审

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后续考试资格。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本(专)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4)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网签证明);

(6)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的,提供材料同应届毕业生;如曾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注明的离职日期须在网上报名前)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证明材料注意事项:

(1)中共党员证明须为近三个月内由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总支)出具。

(2)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工作职责和任职起止年月。

(3)2026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盐城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聘用的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学生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066(学生处)、0515-88298929(人事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12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盐城工学院

2026年6月16日

盐城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岗位表.xlsx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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