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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响水中专2026年教师招聘8名公告

时间:2026-04-28 14:42:41 点击:

响水中专2026年赴江苏理工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响水中专决定赴江苏理工学院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响水中专2026年赴江苏理工学院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3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13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中职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名,但须签订承诺书,入职3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11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江苏理工学院设立招聘专场,经自主报名、现场确认、面谈测试后,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响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6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

(3)陈述申辩:

2026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6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10:00;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本次报名无需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报考者线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4、2025年毕业生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的须毕业学校出具未在网签系统签署就业单位的证明);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781028(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现场确认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16:00,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③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4、2025年毕业生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的须毕业学校出具未在网签系统签署就业单位的证明);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报名表》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3.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四)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上微型课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4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响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首聘服务期一律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3)。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响水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6781028。

五、招聘工作监督

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78015。

附件:

1.响水中专2026年赴江苏理工学院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响水中专2026年赴江苏理工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3.《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4.“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7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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