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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学校聘用人员公告

时间:2026-06-25 14:44:19 点击:

百万英才汇南粤·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学校聘用人员公告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深圳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占地555亩,现有中德智造学院、设计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商贸学院、珠宝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与华为、亚马逊、西门子等世界500强企业共建了10家现代产业学院,促进高质量就业。学校培养了一批世界拔尖技术技能精英,学校选手代表中国连续参加5届世界技能大赛,共获得4金3银2铜3个优胜奖;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第二、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11金3银2铜4个优胜奖,竞赛成绩名列全国参赛单位前列。

学校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双区”建设为宗旨,坚持“将党的教育方针融入办学治校全领域,将学校发展融入民族复兴大格局,将人才培养融入‘双区’建设大战略,将工匠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办学思路,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数字化、国际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奋力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就2026年公开招聘学校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学校聘用人员34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学校聘用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具体要求

(一)报考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6月23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非全职)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参考目录中,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若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教育学”,但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三)报考年龄

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出生日期应为1995年6月29日至2008年6月28日;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出生日期应为1990年6月29日至2008年6月28日。

(四)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

(五)专业技术资格

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6月29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zp.ssti.net.cn。

(二)报名资料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

4.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6年6月29日9:00至2026年7月3日18:0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查看相关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7日。

(二)资格初审办法:学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名系统说明不合格的理由。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资格复审安排: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地点为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单位留存。

学校将通过招聘平台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应聘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业绩考核评价、笔试成绩合格者,按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列为资格复审人选,同分者并列进入,其他成绩合格人员列为资格复审递补人选;成绩合格者不足1:5比例的,全部列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到招聘人数1:5比例的,递补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或录用资格。

七、组织考核

(一)业绩考核评价

专职教师岗位(含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行政教辅岗),资格初审合格的,组织业绩考核评价,主要考察本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和专业能力,包含但不限于教学、科研、专业水平、项目成果等方面业绩,对照岗位标准考核专业能力与履职条件,结合综合表现评价个人素养与发展潜力。

(二)笔试

行政教辅岗位(不含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行政教辅岗)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或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委托第三方实施。

业绩考核评价、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在招聘平台中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招聘平台查询个人成绩。

(三)面试

专业教师岗采取结构化问答+说课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问答主要考察专业能力、项目研究方法、未来规划和考核指标达成等方面。说课主要考察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课堂组织等方面,其中结构化问答不超过10分钟,说课不超过10分钟。

行政教辅岗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素养、认知与态度、行政素养、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问答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发放给应聘者。

(四)综合成绩组成及公示

专职教师岗综合成绩=业绩考核评价30%+面试成绩70%(结构化问答40%+说课30%);行政教辅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行政教辅岗业绩考核评价)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考生考核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1.笔试(含业绩考核评价)时间:2026年7月11日9: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体检

所有考核环节成绩合格的人员,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的具体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十、聘用

(一)拟聘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束后,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作为拟聘人员。考察合格的,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的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有正当理由经学校批准同意延期,但未在延期时间内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说明

(一)岗位调剂

本批次招聘出现岗位空缺时,经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可以从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综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予以调剂。

(二)岗位递补

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二十七条递补情形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学校官网招聘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亓老师,+86-0755-83774506

王老师,+86-0755-83759930

技术咨询电话:

何工,+86-0755-83756926

投诉电话及邮箱:

电话:+86-0755-83759820

邮箱:renshichu701@ssti.net.cn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1.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学校聘用人员计划表.xlsx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3.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招聘系统操作手册.doc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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