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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2026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6-09-03 10:28:55 点击:

建水县202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建水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水县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中共建水县委党校、建水县数据发展中心、建水县路灯队、建水县社会帮扶项目管理中心、建水县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0人。

一、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岗位要求详见《建水县202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2026年及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县委党校专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简要流程:登录红河人才网→点击“红河州202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记住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使用。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0349。

(二)注册和提交网络报名申请

时间:2026年9月7日09:00至9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三)网络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9月7日09:00至9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网络资格审核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下列情况(专业、放宽年龄、学历条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由于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此提醒报考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时,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名期间,每天10:00在“红河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hhzrc.cn/hhrsks)公布报名缴费情况。

(四)网络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6年9月8日09:00至9月13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报名进度和缴费情况,及时完成缴费确认,避免因未按时缴费导致报名失败。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以进行网上缴费。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生成订单”按钮(满足减免条件的报考者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进行后续操作)确认订单无误后,点击“支付”。报考者可选择微信或支付宝缴费,支付成功后点击“支付完毕”按钮完成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未按期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重复缴纳的费用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请保持原缴费渠道畅通。

2.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流程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空白区域备注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

3.费用减免申请应在缴费前提交,已完成缴费的无法办理费用减免。

4.费用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完成。

5.减免申请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26年9月13日24:00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聘计划裁减

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若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缴费,将取消岗位。

(六)报考岗位调剂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于9月18日09:00至16:00登录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通过原报名渠道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视为改报成功,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有关事宜在“建水先锋”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参加调剂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改报时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在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26年10月12日10:00至10月17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红河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0349。

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类别

本次岗位须笔试,笔试分为两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和中学教师类(D类),岗位考试类别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D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D类)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红河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hhzrc.cn/hhrsks)及“建水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

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建水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全部进入面试。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纸质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建水先锋”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六、面试

岗位笔试后须面试。面试公告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并审核后发布。面试工作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以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建水先锋”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优先聘用。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该岗位在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和“建水先锋”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因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红河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hhzrc.cn/hhrsks)及“建水先锋”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是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生须遵从最低服务期限的相关规定,具体事宜直接联系县人社部门咨询。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2),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县组织人社部门确认报名资格,县组织人社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九)本次招聘的政策、笔试考务、网络报名等问题,请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对岗位设置方面的疑问,直接联系县组织人社部门咨询。

(十)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四、本公告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873—7662408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3—7662405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3—7613937

附件:

附件1 建水县202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1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 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pdf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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