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小学临时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格办小学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附属小学,是格尔木第一所小学。1985年1月独立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第一小学,后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第二小学合并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小学(简称格办小学)。
为满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2026年秋季学期实际岗位需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心理学科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临聘小学英语教师、小学科学教师、小学心理教师各一名。
02、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相应任教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达到国家二乙及以上水平。
(四)熟练运用电脑等设备辅助教学。
(五)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03、报名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投递至
邮箱:178043229@qq.com
邮件命名格式:
姓名+应聘学科(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心理),简历投递时间截止2026年9月6日。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9909796999(李老师)
13909792051(王老师)
04、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原件、电子版)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4、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或工作期间的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05、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格办小学组织专门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投递简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采用线上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由我校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综合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教师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检查肝功、肺功、心血管、肺结核等。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学校根据教学实际确定拟聘教师科目及数量。拟聘教师与指定第三方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临聘教师聘期一学期,设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照常发放工资。合同期满后我校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决定是否续聘。
(五)报到
招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格办小学报到。
学校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48号。
06、工资待遇
1.薪资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面议。
2.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为临时聘用岗位,不纳入事业编制,入职后按照格办小学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
(2)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简历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