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盘龙中学公开招聘2027届公费师范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师范类人才,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相关规定,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规要求,经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并报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开招聘9名2027届云南籍或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非云南籍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
01、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双向选择、综合考核、择优聘用,选拔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素养过硬的优秀教师充实我校师资队伍。
02、招聘对象
2027届云南籍国家公费师范生、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2027届非云南籍国家公费师范生。
03、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9名,招聘学科不限。
04、招聘条件
(0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育人意识;
3.应聘者保证2027年8月31日前能顺利取得学历、学位证、相对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7.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0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学校将对拟聘用的教职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背景核查,凡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05、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8日8:00—9月30日17:30
(2)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亲笔书写的自荐书;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6.大学学习成绩单;
7.其他能证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证书复印件。
(3)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汇编成PDF,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报名邮箱:1078797975@qq.com,邮件标题统一以“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格式命名。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盘龙中学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盘龙中学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06、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按照理论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各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确保电话畅通。
(01)理论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音乐、心理学科采取专业素养考核的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02)专业技能测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03)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测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理论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计算后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测试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前。
07、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小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08、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盘龙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休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09、公示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待毕业取得相应证书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盘龙中学官方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盘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0、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盘龙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11、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亲属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1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71-67211211
监督电话:
0871-67212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