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青藤教育集团定岗招聘公告
在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我校招聘事业编制初中教师20名,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门学科。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1、初中语文4人;
2、初中数学5人;
3、初中英语4人;
4、初中科学4人;
5、初中社会法治3人。
二、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心理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对口(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可以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6、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在编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7、2027届(含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生源及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4日9:00至11月11日16:00。
2、报考方式
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7学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信息填报时选择“青藤教育集团”各学科岗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3日16:00。
(2)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1)时间:202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4日16:00。
(2)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1)时间:2026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16:00。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7学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3)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818/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5)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6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1日9:15。
(2)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7学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
(1)笔试拟于11月21日在宁波市江北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身份证件包括:
①居民身份证;
②临时身份证;
③护照;
④社会保障卡;
⑤驾驶证;
⑥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2)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等。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计入总成绩,笔试未到合格分数线的淘汰。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
①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暂未取得毕业证书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④未按学位证书的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
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
(2)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计入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环节;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环节。
(5)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公布。
(三)签约
1、本次招聘现场签约,各位应届毕业生签约时请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签约通知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公开网站教育局招考信息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拟聘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