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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5-06-02 14:31:50 点击:

宜宾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宜宾学院官网[http://www.yibinu.edu.cn,下同]“公示公告”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宜宾学院

公益二类

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宜宾学院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学校于1978年开始高等教育办学历史,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格为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工程项目支持高校、四川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400佳单位”、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等称号。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并作重要指示,为学校应用型本科办学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校现有江北校区和临港校区,总面积2260亩,校舍面积78.93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66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电子期刊49.8万册、电子学位论文853.6万册,仪器设备总值3.41亿元。有14个二级学院、2个二级学部,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约2.5万人,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硕博士教师占比92.1%。

学校开设本科专业65个,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医十大学科门类。近五年,学生获国家级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奖2760项,获“挑战杯”国家级省级奖72项,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1055项。高素质应用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有效彰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达92%以上。

近五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23项、省部级项目145项、横向项目1100余项。围绕计算物理、数学理论、信息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前沿,发表高水平论文300余篇,出版《唐前孟学史》《方东美论儒释道》等学术专著90部;聚焦数字经济、留守儿童、社区矫正、心理健康等社会发展热点,提交研究咨询报告890份,被省、市领导签批采纳100余份。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并完全符合《宜宾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6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人才类别与年龄要求

1.领军人才

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奖项获得者或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杰出人才;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达到国家硕士点申报条件中关于学科带头人的要求,且符合学校申硕学科的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国家硕士点申报条件中关于学术骨干的要求,且符合学校申硕学科的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优秀博士

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高层次人才

符合学科专业紧缺师资需求,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说明:经学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入职要求

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宜宾学院,在校全职工作。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具体人才引进政策可关注宜宾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微信公众号。

四、报名与考核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名额招满为止。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后,以“学历学位(职称)+姓名+学校+专业”命名,发送至3530985@yibinu.edu.cn邮箱。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宜宾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清晰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清晰扫描件。

4.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支撑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二)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1.考核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报考者提交线上报名材料后,由人事处将符合引进条件人员的基本材料递交到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结合本部门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考核资格审查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在《宜宾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获得考核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宜宾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清晰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清晰扫描件。

(4)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支撑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二级单位面试考核和人事处面谈。二级单位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状况、教师素质、科研和应用创新能力等;人事处主要就师德师风、人才引进政策等方面进行面谈。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者缺考或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报名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1-3530985  张老师、刘老师、王老师

2.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3.宜宾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3530985@yibinu.edu.cn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通过考核的报考者等额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宜宾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及体检安排以宜宾学院人事处单独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宜宾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宜宾学院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宜宾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宜宾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按公告等要求负责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不予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宜宾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九、监督电话

公告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者,应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31-3545013(宜宾学院纪委办)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

本公告由宜宾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宜宾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xlsx

2.宜宾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docx

 宜宾学院

2025年5月30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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