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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时间:2026-03-07 10:18:23 点击: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计划引进32名事业编制内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满足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年龄要求。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应聘人员(2026年毕业生除外)在报考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等证书,确认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6年毕业生如在报考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在读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若部分高校尚未下发结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并确保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并填写《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详见附件3),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予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员身份证明。

7.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应聘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应聘确认和心理健康测评、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至2026年3月17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密切留意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zkmu.edu.cn)各环节招聘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有效身份证明)。

(2)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4)凡与报考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二)资格审核、应聘确认与心理健康测评

1.资格初审

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条件初审,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应聘确认与心理健康测评

考核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应聘网上确认,并按要求参加心理健康测评,请留意招聘单位网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zkmu.edu.cn)通知。心理健康测评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测评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应聘网上确认、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

3.现场资格审核

完成应聘确认与心理健康测评的应聘人员请留意现场资格审核与考核评价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材料要求,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返回原件。

(2)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5);若无法提供,须承诺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未经单位同意报考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信息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声明放弃资格、缺席资格审核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核不合格,资格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报名情况,分岗位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核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当场公布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另行进行面试。

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留意后续公告。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递补人选可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产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在3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聘用。

2.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招聘岗位等级予以聘用,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视情况决定后续是否进行滚动招聘。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20-84567822(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监督电话:020-84560179(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

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5.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6.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26年3月6日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公告附件1-6下载.zip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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