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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6-03-22 13:14:29 点击:

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6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满足我市高层次教育人才的需求,结合市直中小学校教育人才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队伍质量,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面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选聘。

(一)本次选聘岗位用于选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意事项:“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人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的认定以报考学历为准。

(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

三、选聘数额

本次唐山市市直中小学校共选聘教师42名。

四、选聘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面试通知,请考生关注唐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五、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38周岁(1987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教育部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应聘人员报考时使用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须相互对应,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1.《岗位信息表》专业代码为两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包含该一级学科(专业类)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六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名称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名称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等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类”岗位时,其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本科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专业类)与岗位条件要求中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专业类)一字不差,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专业类)。

2.历次专科专业目录调整、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资格审查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七)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合格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6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3月20日在唐山市教育局和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准备报名材料在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多报岗位,一经核实,取消成绩。

报名地点:唐山市第一中学(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369号)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复印件一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5)唐山市2026年市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唐山市第一中学:王老师,0315-2595101。

唐山市第二中学:刘老师,0315-2599601。

唐山市第八中学:丁老师,0315-2300099。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辛老师,0315-2824119。

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赵老师,13933332809。

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李老师,17717775998。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徐老师,0315-5750606。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报名现场核实。

(四)考试

此次考试不限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报名结束后,若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超过20:1时,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相当于高考试卷难度的试题(非高考学科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为2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20:1时,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依各用人单位实际情况,采取试讲、现场展示(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唐山市教育局(https://jiaoyuju.tangshan.gov.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选聘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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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山市2026年市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2026年市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0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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