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奉化教育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生:国内2026年(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含)毕业,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2.历届生: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历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上述对象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本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通过扫描下方“2026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二维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需对个人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9:00—2026年4月29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考试通知书》。网上未报名的考生,逾期不再补报,请意向报名考生及时按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6日(13:30—16:30),5月7日(8:30—11:30;13:30—16:30),奉化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奉化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现场资格审核安排时间为预设定,如报考人数超预期,将结合实际作适时微调,请考生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公告。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相关岗位审核处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3,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附件3的顺序装订)。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缴纳考务费50元(浙价费〔2018〕21号),并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准考证请按照《考试通知书》说明自行打印并注意保管)。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经报考单位确认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岗位。
2.指标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1)职高机械、中小学音乐和中小学体育(教练)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的20%。
(2)其他学科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各项成绩均以100分计算。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职高机械、中小学音乐和中小学体育(教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包含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形式为学科专业试卷(包含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因答题卡需统一使用2B铅笔填涂,请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职高机械、中小学音乐和中小学体育(教练)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职高机械、中小学音乐和中小学体育(教练)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按招聘岗位或学科对应,其中义务段语文、义务段数学和义务段英语岗位试讲内容为初中教材,高中、中学学科岗位试讲内容为普高教材)。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四)签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加试形式、时间等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总成绩及进入签约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并当场签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记入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递补规定
签约对象放弃签约、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内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中,应届生须在2027年6月30日(含)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笔面试合格证明,其余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笔面试合格证明。其中,报考职高机械人员可放宽至2028年6月30日(含)前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笔面试合格证明。
3.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于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才政策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如为本科学历“专业类”、研究生学历“学科类别(一级学科)”的已相应注明。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八)凡奉化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现场签约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九)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18006、0574-88521521、0574-88510721,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十)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附件:
1.2026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xlsx
2.2026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