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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6-09-11 15:33:51 点击:

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官方网站主页,网址:https://www.hict.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4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满足招聘计划表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教育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我校人才需求和专业建设需要,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经历及身体条件。

(四)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五)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现就读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证明。如被录取者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港、澳、台地区或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招聘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享受待遇

1.优先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2.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学校积极协助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申领我省相关人才待遇;

3.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有关制度文件,依据学校评定的引进人才应属类别且与校方签订人才服务期协议后,校方给予引进的人才20至80万不等的一次性人才补贴;

4.服务期内提供条件适当的高层次人才保障性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约为30—50平米);

5.根据人才专业性质和承担项目的客观实际,提供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6.人才配偶,具备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能力的,学校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方式给予安置工作;

7.未尽事宜,依据招聘单位有关人才引进政策文件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ict.org.cn/)公开招聘专栏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26日。

报考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证书(证件)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好,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岗位代码+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发送至LJYJSGZB@163.com。

1.《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

3.《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附件4);

4.应聘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同页扫描);

5.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或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应聘人员已取得的最高层级的职称证书;

8.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9.应聘人员已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信息登记表中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顺畅,招聘工作期间因应聘者原因致使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学校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本人反馈。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信息登记表、思想及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考试

1.考试方式

根据有关政策,不设置岗位开考比例限制。考试方式为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增加笔试),面试内容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

试讲:对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教学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包括语言表达、教学技能与组织形式、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察。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专业自行准备,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结束后由专家组现场打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专家组长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答辩: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成长潜能及已取得的业绩等进行测评。同时对应聘人员的逻辑能力、心理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等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进行考察。答辩由考核专家组现场提出问题,考生当场作答,答辩时间10分钟。答辩结束后由专家组现场打分,满分100分,答辩成绩由专家组长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2.考试成绩计算及发布方式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

考核分为体检和考察两个部分:

1.体检。体检由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报考者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最终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拟聘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对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学校与引进人才磋商签订“服务期协议”,签订协议后享受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未及时查看通知等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任一环节的,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从未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学习网站或贩卖学习资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无关。

本公告由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51)85915790、85915713、85915577

联系人:冯老师、云老师、暴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处(0451)85915511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doc

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

2026年9月14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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