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2026年下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聊城市2026年下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机构选择、体检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人员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参加今年上半年认定的人员。
(二)机构选择: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居住证、户口本、就读学校学生证、军官证、警官证等其中一项为聊城市的,认定机构为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体检时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4日(7:30-11:00)(体检定点医院见认定程序)。
(四)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8:00—9月30日17:00。
本批次认定采用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申请人需登录网站查询材料审查结果,申请人信息为“待确认”为未受理状态;信息为“材料待完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材料;信息为“材料合格待确认”或“待认定审批”为确认材料合格。
二、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聊城市的中国公民或驻聊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可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聊城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申请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六)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七)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以及被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体检
体检地点自行三选一,体检结论只对本批次认定有效。参加本批次认定的人员选择本批次体检时间。体检时请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填写完整并张贴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一寸白底证件照片的体检表(见附件1),空腹进行体检。另交体检医院1张同版近期一寸白底证件照片(背面填写体检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体检地点:
(1)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西院区,地址:东昌府区花园南路24号一楼健康查体中心。咨询电话:8342787、8344135。
(2)聊城市眼科医院(原光明眼科医院),地址:昌润路87号南门诊楼一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8902087。
(3)聊城市脑科医院,地址:开发区华山路45号脑科医院5号楼一楼查体中心。咨询电话:8513528、8513128。
(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访问“爱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一条认定机构、第二条申请条件要求选择认定机构为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并按系统提示选择审核确认点为“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注:本次认定通过发放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可选择邮寄(邮费由申请人到付),务必正确填写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现场咨询
申请人完成体检和网上报名后,在网报结束前注意查看审核结果,如有问题,请在9月24日-30日内到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一楼东头(地址:东昌府区龙山西街33号)现场咨询。
工作时间:2026年9月24日—9月30日(9月25日中秋节当日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未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上传至平台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一“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635-8240832(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