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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公告

时间:2026-09-21 10:52:08 点击: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学校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5个专业技术岗位共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7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学校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应聘者取得相应专业岗位任职资格的,可按有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予以接受。

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学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招聘信息公布之日。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学校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登录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cse.edu.cn,师资队伍/在线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利于说明个人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相关的科研、奖项、工作证明等。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视情况暂缓或终止招聘的岗位外,招聘单位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6年度内有效。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15-26-12)的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回复,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学校将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

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应聘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学校可不予反馈。

一般教学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条件涉及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考试分专业测试、说课两个环节,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如有需要,将视报名情况安排筛选性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确定参加考试招聘资格的依据。

2.考核招聘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者,采用考核招聘方式。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说课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说课成绩高者优先)。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新录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担任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zcse.edu.cn,师资队伍/教师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index.html,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0571-8646213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8847924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0571-88830551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5249293人事处

附件1.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6年9月20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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