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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6年第三批)

时间:2026-11-03 17:27:44 点击: 【大 中 小】

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6年第三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浙江树人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是由浙江省政协创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杭州拱宸桥、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在校生1.7万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学科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门类。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留学人员还需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2027年1月31日前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综合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时间。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15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树人学院应聘官网(http://hr.zjsru.edu.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点击“辅导员(博士)”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2026年11月23日前,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无需缴纳报名费。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在5:1(不含)以上的,须先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再按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超过5:1的,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党员证明(要求为所在党组织的党总支或党委出具并加盖公章)、学生干部工作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另行在浙江树人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办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1.总成绩(未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

2.总成绩(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树人学院网站(https://www.zjsr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树人学院网站(https://www.zjsr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297019(浙江树人学院纪委办)。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85816(王老师)

附件: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6年第三批).xlsx

浙江树人学院

2026年11月2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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