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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6-01-06 15:09:16 点击: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教育系统校园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教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车谷教育事业,现面向重点高校专项招聘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50人;

具体招聘条件、岗位情况见附件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教育系统校园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年龄要求: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教师资格: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教育系统校园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者道德品质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宣讲和咨询

时间:2026年1月8日15:00开始;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2宣讲厅(音乐学院旁)。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1月7日10:00至1月12日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https://www.whzsrc.com/hanpintong/examEnter),点击左侧招考报名栏目,选择公告报名入口,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详细填写报名信息

申报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必须在备注栏填写专业方向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课程、相应资格证书等);以中学五大学科竞赛奖项报名的,须将荣誉证书(竞赛成绩单)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三)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1月7日12:00后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1月12日17:00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务必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涉及岗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其他岗位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两个环节,拟定于1月17—18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弃权。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设定基本合格线75分。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75分。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经综合成绩排序后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考察

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按照2∶8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公告后,用人单位可与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签订高校三方就业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

(一)体检,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由单位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工作在武汉市集中进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聘人员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

(一)考试成绩在考点公示栏公示,考试结束后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告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站(www.whkfq.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享受人才补助费的聘用人员服务期为10年,其他人员服务期3年。执行武汉经开区合同聘用制教师工资待遇,与事业编同工同酬。试用期满且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硕士研究生可优先聘至专技十级,博士研究生可优先聘至专技九级。

2.拟聘用人员应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资质,否则不予聘用。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入职手续。

3.2026年8月10日后,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在拟聘用公示后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报到的,招聘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将向考生所在学校及院系反馈有关情况。

(二)人才补助​

第一层次人才: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

硕士研究生享受30万元人才补助费,博士研究生享受50万元人才补助费。

第二层次人才: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应往届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人才补助费,博士研究生享受40万元人才补助费,北大、清华本科生享受20万元人才补助费。

第三层次人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及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或硕士(不享受人才补助费)毕业生。

上述第一、第二层次人才不再重复享受经开区“青年人才春笋行动”相关政策,第三层次人才虽不享受本专项人才补助费,但可按规定享受经开区“青年人才春笋行动”对应政策待遇。

(三)追扣机制

对10年服务期未满离职的情况,根据工作年限按梯度比例退还人才补助费。

九、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等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完成考试后,招聘单位将与拟聘考生签订高校三方就业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有关事项,请相关考生提前准备高校三方就业协议。如考生未能按要求及时签约,招聘单位将依次进行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27-84897867。

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558,83363007。

监督电话:027-84850632。

附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教育系统校园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6年1月6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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