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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教育系统雇员制及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6-03-16 10:57:33 点击:

2026年永康市教育系统雇员制及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雇员制及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2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1.中小学雇员制教师180名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会

音乐

体育

美术

中学

23

23

23

12

12

3

10

6

小学

24

20

12

12

-

2.学前教育Ⅱ类劳动合同制教师60名。

(二)招聘条件

中小学雇员制岗位报考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须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26年3月23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4.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可报考中学、小学相应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取得相应学位的,仅限永康生源或永康户籍人员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岗位。(永康生源指高考录取时考生户籍所在地为永康)

5.教师资格要求:除普通高校2026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外,考生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领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教师资格种类要求不得低于报考岗位所属学段,中小学合并设岗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也可报考。

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如下:原则上要求与任教学科一致,外语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英语岗位,物理、化学、生物、自然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科学岗位,历史、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地理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社会岗位,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信息岗位。

Ⅱ类学前劳动合同制岗位报考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转型民办学校留任,且曾获得县市级教坛新苗及以上荣誉或在优质课、基本功大赛评比中获奖的专任教师年龄放宽5年)

3.户籍要求:须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26年3月23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4.学历、教师资格证: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领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前教育专业2026届毕业生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雇员制与劳动合同制的其他要求:

1.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均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其他证书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且报名时仍处于有效期内,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的,至下一轮教师资格认定时该合格证明须处于有效期内。

2.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他经认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23日8:30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下载“钉钉”app,用钉钉扫描左侧二维码加入组织(须实名认证),加入组织后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入口于2026年3月23日8:30正式开放)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对象若同时符合2026年永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条件的,若已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则本次报考的岗位需与所报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学段同学科,相关事业编制招聘公告见《2026年永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允许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入围面试。

经资格初审,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该岗位将按比例核减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除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岗位取消的人员可限时改报外,其余报名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改报。

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表填写的内容(要求如实填报),资格复审为线下现场审核(一般放在笔试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缴纳考务费50元。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不得参加笔试。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考试形式分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中小学合并设置的学科教育基础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岗位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中小学雇员制岗位笔试合格分与相应的事业编制岗位相同。

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已入围我市事业编制教师体检的人员除外),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数在15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4人-14人之间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劳动合同制学前教师岗位,因面试人数较多,分多个试场进行面试,面试试场由考生本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抽签决定。面试成绩=个人面试成绩×(本岗位面试成绩平均分÷本试场面试成绩平均分)。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加试形式进行区分,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按1:1.2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上述办法中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修订意见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选岗

选岗时根据考取的类别和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岗位选择。同类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采用同分教师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择学校岗位的先后顺序。

多学段合并招聘的岗位选岗时,拟聘用人员若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须优先保障高学段岗位。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2026届毕业生至2026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延期转正;在聘用后一年内(截止2027年9月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间,因违法违纪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的,予以解聘。中小学雇员制教师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若招聘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体检合格的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限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加试方式进行区分,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涉及到人员数量确定时,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9-86468265。

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k.gov.cn/)

4.所有报考人员在聘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24小时电话通畅。

5.对考试期间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永康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永康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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