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含初中部和高中部,实施全部免费教育)。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距环岛高铁老城镇站6公里,10分钟车程;距海口火车站12公里,15分钟车程; 距亚洲最大的国际免税城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19公里,30分钟车程;距海口美兰国际机场40公里,35分钟车程)。学校毗邻琼州海峡,面朝大海,距海1000米。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13亩,于2019年9月1日立校开学,2023年6月被评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学校现有初中、高中共6个学年,学生2912人。办学七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双减”背景下的作业设计与管理示范学校、团中央“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学校、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科学教育实验校、海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海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培育校、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海南省最美阅读空间、澄迈县十佳学校、北京大学思政课教育实践基地、海南大学“三创”实践教育基地等荣誉。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落实国家关于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要求,2026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拟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拔尖创新人才骨干教师5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如某个学科没有招满,指标可调剂到其他学科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创新精神,认同学校教育理念,愿意与学校共同成长。
2.具备与报考学科岗位要求的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一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竞赛指导经验。对强基计划、学科竞赛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有深入研究。
7.能独立带领团队,担任强基计划及学科竞赛教练。
8.近5年在重点中学作为主教练(或主要指导教师)辅导的学生获得过省级赛区一等奖,有入选省队在全国决赛中获得银牌及以上奖项。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海南省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hckszp@163.com,视频材料需同步上传邮箱,并按要求将邮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2026年4月28日17:00。
3.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创新拔尖人才骨干教师报名表》;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职称证书;
(8)竞赛教练指导证书;
(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10)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网址、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11)海南省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信息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告知报考人。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指定时间前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创新拔尖人才骨干教师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2.教学能力审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教学能力审查。要求考生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上传考生10分钟视频(其中2分钟自我介绍和竞岗优势;8分钟微格课教学,教学内容考生自选决定;微格教学现场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拍摄镜头要拍到考生及讲课板书)。视频文件以报考“学科+岗位+姓名”命名(不上传视频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确定考核人选
通过教学能力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号将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公告信息,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公告地点和时间进入面试考场。
(四)笔试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创新拔尖人才骨干教师采取面试考核,不组织笔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5月3日。
2.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
3.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六)拟定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指导学生竞赛成绩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高职称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共同研究决定选择方式。
(七)体检
体检由学校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八)考察
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等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九)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聘用
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相对应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入编后在我校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调离澄迈县教育系统。
四、教师待遇
1.纳入澄迈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并保留已取得的职称。
2.解决住宿及子女入学问题。工作期间提供一间周转宿舍。拔尖创新人才骨干教师配偶若为在编在岗教师的,可按照我县相关政策规定将其调入我县教育系统有编制的学校工作。其户籍在我县的拔尖创新人才骨干教师子女,在接受基础教育时享有本县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报考普通高校按有关政策执行。
3.在合作办学期间内,除享受正常财政工资外,教师工资享受在我县同类教师收入基础上提高20%的待遇。
4.工作前五年,每年享受创新拔尖人才骨干教师岗位工资20万元;工作前五年,每年根据拔尖创新人才骨干教师实际业绩给予5万元—10万元的绩效奖励。
5.安家费。凡签约8年(含)以上的拔尖创新人才骨干教师,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如服务期少于8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对于最后1个服务年度不完整的情况,服务不足1学期的按少服务1年计算,服务超过1学期、不足1学年的按少服务半年计算),由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追回,缴入县财政国库。
6.以上待遇已高于我县同类高层次人才待遇,因此不再重复享受我县其他引进人才政策中的安家费、岗位津贴和购房补贴。
五、纪律监督
1.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澄迈县教育局)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创新拔尖人才骨干教师报名表.docx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