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6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2026年教师专项招聘计划,特制定2026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方案。现将2026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7名,其中,清流县第一中学4名,清流县第二高级中学2名,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6年三明市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紧缺)》。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三明市辖区内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要求
1.学历要求: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应聘专业与所要求专业一致,该学历、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2.专业要求: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专业要求。
3.资格证书要求:应聘对象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取得及时间要求:
非应届生应在报名时取得以上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以上报考要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本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fjql.gov.cn/)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福建就业网公开。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网络)和线下报名相结合形式。
1.线上报名
(1)时间:2026年4月2日8:00-2026年4月10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方式:考生将考生信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qlxjsg@163.com。
(3)线上报名材料:
报考者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清流县2026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有:《清流县2026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提供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
2.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4月10日上班期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清流县教育局教师股(龙津镇碧林北路459号6楼609室)。
(3)报名材料:同线上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就读院校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面试。所有应聘者均需参加清流县教育局安排的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或方式)另行通知(详见清流县人民政府网通知)。有关事宜在面试预备会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应届毕业生暂时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可先由就读院校出示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片段教学。
3.面试内容:面试片段教学内容为清流县相应学段现行教材内容。
4.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数与应聘岗位数比为1:1的,合格成绩线为70分。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及以上参加应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唯一入围人选时,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采取加试一场面试方式确定。
(五)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1.体检对象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的组织。教师招聘体检工作由清流县教育局组织。
3.体检与复检。体检合格的,入围接受考核;体检缺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另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之日起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对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入围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1.考核组织。由清流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
3.考核形式。考核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从面试合格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流人民政府网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确定聘用单位。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关系。
(九)服务期限。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需在我县服务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工作中,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教师公开专项招聘,未尽事宜由清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5323692,电子邮箱:qlxjsg@163.com
监督电话:0598-5321070
办公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459号教育局六楼
附件:1.2026年三明市清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育紧缺).docx
2.清流县2026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清流县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