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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高级技工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6-04-06 13:02:52 点击: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高级技工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高级技工学校,下同)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a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录)、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网(http://hazz.haianedu.net/)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3日至2008年4月17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所有岗位需持有中职(高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12-24”(岗位代码,下同)岗位如目前暂未取得,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主要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6年10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人员。

(7)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00~4月18日17:00。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报名最后一日请及时查看),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00~4月19日12:00(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513-81811298。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00~4月19日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2026年4月13日09:00~4月20日12: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网予以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4:00~17:0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组成,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海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当面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和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网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且报名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5)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2-24”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7)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环节。

(二)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适岗评价登记表》),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但不限于):

大学阶段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大学阶段学生干部、社团工作及实习、工作期间任职情况;中学和大学阶段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等材料;中学和大学阶段学科竞赛、技能大赛、才艺比赛、奖学金以及各类荣誉表彰证书等;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

《适岗评价登记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订成一本。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各复印件的原件(不装订,但请与复印件同顺序摆放)进行验核。核查后当场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不再退还)。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对应聘人员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总分为100分,适岗评价结束后,应聘者可凭身份证号登录海安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考生于2026年5月6日上午9:00至笔试前登录海安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凭应聘者的身份证号查询。

5.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发放及面试相关事宜等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应聘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

面试内容包括模拟上课和答辩,模拟上课和答辩在面试当天统筹安排。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1)模拟上课的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内容,教材版本不限。

(2)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模拟上课、答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按照模拟上课、答辩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未达合格线的考生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考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

按适岗评价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下同)。考试总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凭应聘者身份证号查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学科名称、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向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2026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按《岗位简介表》要求在规定时段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资格。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803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0513-81811298(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监督电话:0513-88269619(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pdf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pdf

3.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4.“海安名师工程”支持政策.pdf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2026年4月3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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