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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季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5名公告

时间:2026-04-12 19:33:25 点击:

2026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师资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试行)》(苏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事业发展需要,2026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45名(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https://jyj.nantong.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

  A类岗位:

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2.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3.2024年1月1日后毕业,且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心理条件。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6日至2008年4月2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4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须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与之匹配的低学段教师岗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2026年10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2026年4月20日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7.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报名网址:https://jyj.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4月16日9:00~4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6日~4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6日9:00~4月22日17:30。

5.缴费确认:4月16日9:00~4月23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详见附件2、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残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市教育局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5.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4月23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6年5月7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5月10日(周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1:3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以内。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南通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和聘用单位工作安排。初中学校实行联合体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联合体统筹调配,否则予以解聘。

九、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阶段均不进行递补。

十、招聘咨询与监督

  1.招聘咨询电话:南通市教育局:18912244920、0513-85098840(工作日:9:00-17:00),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2.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0513-85098850、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32(工作日:9:00-17:00)。

3.招聘工作信箱:ntjszp2026@163.com。

十一、招聘工作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2026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表.pdf

附件3:教育部专业目录.zip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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