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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300名公告

时间:2026-04-14 09:45:44 点击:

2026年上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清远市清城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清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清远市清城区作为清远市委、市政府的驻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区域。其位于广东省中部、北江中下游、清远市最南端,下辖4个街道、4个镇,辖区总面积1296.3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约113万,是粤东西北地级市中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清城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113所,是广东省首个非珠三角地区的教育强区,也是粤北地区首批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近年来,清城区主动融入湾区教育协同大局,先后引进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玉岩中学、广铁一中等优质教育品牌,深度合作打造一批优质标杆学校,复制推广湾区育人模式与管理经验,构建广清教育协同发展新格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共300名,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2026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参加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合格及拟聘用人员;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6.非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告首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7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16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3周岁(即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专业要求

(1)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

(2)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基本一致情况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

3.学历学位要求

(1)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段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对学科有明确要求的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符合岗位表规定。

(2)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3)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工作经历要求

有具体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载明任教岗位及任教学段学科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盖章原件),以及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6.其他要求

(1)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以非最高学历(如研究生以本科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3)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年龄放宽之列。

(4)考生类别标注为“不限”的岗位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考。

(5)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选岗分配及学段调整安排。

五、报考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09:00至2026年4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cqjyj2026)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026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系统将实时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5)报名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6年4月24日09:00至2026年4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4.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00至2026年5月10日开考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时间:2026年5月10日上午9:3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考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2)入围面试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4)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后续公告。

七、选岗

(一)根据报考岗位,考生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选岗须考生本人现场选岗,不按时到现场选岗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况,同一岗位将进行递补。选岗后出现的递补情况,由递补考生直接对应放弃考生的岗位,不再重新根据综合成绩选岗。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察相关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九、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进入选岗环节人员,须与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签订《聘前协议书》,承诺服从岗位安排并按规定时限报到。自聘用之日起,须在清城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或未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情况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期间,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参加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清远市清城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告中招聘工作安排的时间均另行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个人。考生请密切留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告及通知。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考生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63-3333000、33220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工作,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6年上半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 :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docx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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