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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6-04-20 10:44:02 点击: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学校。

现有教职工2147人,其中专任教师1464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89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1.27%,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81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5.67%;博导192人,硕导1221人(含博硕士导师134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9人。2002年至今,入选及引进国家“长江学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国家“万人计划”4人、国家级青年人才7人次、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163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6人,获自治区“草原英才”项目资助86人(次)、团队15个,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个人项目6个,团队项目4个。入选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先后聘请包括7位两院院士和5位学部委员在内的近583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任学校学术顾问、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6861人,其中全日制本科26539人(含专升本)、专科322人。硕士研究生5000人、博士研究生395人、留学生253人。开设93个本科专业(其中普通师范专业27个,职业教育师范专业20个),涵盖10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6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有自治区精品课程78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有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地区本科人才培养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自治区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个。

学校拥有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博士点1个(试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种(含新增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有自治区“一流拔尖培育学科”4个,有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人,其中管理岗位15人,专职辅导员15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6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12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8年4月20日(含)至1987年4月20日(不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3.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6年4月20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6年4月20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4.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

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4月20日(不含)之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7:00,交费时间截止到4月23日24:00。

第一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4月24日14:00至16: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第二阶段:其他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17:00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9:00,交费时间截止到4月28日24:0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4月29日14: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6.要求学生工作经历的岗位,需由学校人事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学生干部经历的岗位,需由所在学院、校团委、校学生处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8.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9.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0.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1.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报考费70元(单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

4.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交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6年6月5日(不含)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6年5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人事考试机构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变更岗位属性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6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

5.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0.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9.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已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加计算。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7)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履职回避。内蒙古师范大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报考咨询、监督举报、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一)报考咨询电话:

内蒙古师范大学人事处:0471-4392566

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00

(二)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0471-6601168、6600198

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00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内蒙古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6年4月15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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