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3周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出具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内)的。
3.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校脱产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经开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和已被经开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拟录取的应聘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教师招聘报名端口,按提示填写报考人员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中,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资格初审结果请及时通过报名端口查看。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接到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重报或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及招聘单位所需其他材料。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归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单位所需其他材料。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还须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2026年7月31日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原件照片,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6.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2.技能测试。
报考有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科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如下:
①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入围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入围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考试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决定岗位排名。
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zj.cn)发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四)择岗
对于“统一招聘、自主择岗”的岗位,体检合格后进行择岗。报考岗位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于多个用人单位的,由拟聘用对象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报考单位(限报一个)。择岗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放弃。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由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择岗、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zj.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岗位调剂安排。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的教师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zj.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负责解释。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纪工委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公开招聘活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无关。
咨询电话:
0573-83850477 (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0573-82300678 (嘉兴市塘汇实验学校)
0573-83370801 (嘉兴市文贤学校)
0573-83833153 (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
0573-82600257 (嘉兴市双溪湖实验中学)
0573-89898858、89890095 (嘉兴市长水实验学校、嘉兴市双溪湖实验小学)
0573-82208498 (区民生事业部)
监督电话:0573-83635561(区教育纪工委)。
附件:1.202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doc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