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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时间:2026-04-23 10:42:25 点击: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局级事业单位,是一所以先进制造、石油化工和信息类专业为主,经、管、商、贸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

详细资料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gzvtc.edu.cn)。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专业人才6名,分为教师岗位及其他岗位(高职教育研究岗),其中,教师岗位5人,其他岗位(高职教育研究岗)1人。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除以上材料以外,还须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件。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市场营销)(A120202)”,则此专业中市场营销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4.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述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硕博连读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本硕博连读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就读院校的研究生院或博士培养学院出具本科直博培养方式及课程对应专业证明,证明需明确标注考生属于本科直博培养模式,说明直博阶段已系统修读完对应硕士阶段的核心课程与学位课程,且所学课程体系与招聘要求的硕士专业课程一致,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或相关院系公章。

(2)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

(3)学术相关佐证材料:如在该专业领域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书及结项证明、相关专业竞赛获奖证书等。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近专业认定有关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证书。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8.应聘人员的年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具体要求为准,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9:00至2026年5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知悉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本招聘批次公告的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32)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资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026年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所有招聘岗位均需在资格审查阶段对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材料参加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等将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三)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考人员开考。

3.面试形式和内容:急需专业人才招聘项目全部岗位免笔试。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及其他岗位(高职教育研究岗)。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授课或技能实践)、专业理论技术答辩、成果展示等形式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教学及科研能力等。

其他岗位(高职教育研究岗)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水平测试(业务考核)、结构化面试、成果展示等形式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书面表达、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4.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与面试主评委评分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按招聘岗位,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选。体检对象名单可通过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看。

3.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将统一由学校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任须符合广州市相关政策及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要求及管理规定。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如考生咨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有责任告知相关聘任规定,以便于考生决策。此类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3.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所聘用岗位享受国家、省、市及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工作地点、工作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一经报名视为接受。

5.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指南,自行判断并确认自身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因个人理解偏差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六)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小组,由广州市总工会纪检部门和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纪检室相关人员组成。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纪检室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监督。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20—87693662、87602842,监督电话:020—87691850。

广州市总工会监督电话:020—8318808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附件:

附件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 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2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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