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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26名公告

时间:2026-04-23 10:35:28 点击: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26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3周岁(198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5周岁(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明等),须在2026年4月29日前取得。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各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且有校团委等部门证明;院级学生组织各工作部门正职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五)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2026年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录取报到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6年10月29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

1.报名、资料上传:2026年4月24日9:00—4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6年4月24日9:00—4月30日15:00;

3.陈述申辩:2026年4月24日—4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4月24日9:00—4月30日17:00。

5.缴费确认:2026年4月24日9:00—5月1日12:00,缴费方式详见报名平台公告。

(二)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个人学习、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等。学习情况等信息须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等情况须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一致。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报名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须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1)2026年毕业生上传的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或机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2)其他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③学信网中查验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④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职称、称号等证书材料;⑤教师资格证书(如有请提供);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除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为301、302、303、307、315)的人员外,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不含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1,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5月1日12:00—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于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可于2026年5月7日起登录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zjyksy.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6年5月下旬前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公布,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等岗位面试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苏州旅游职业学院:0512-66503026;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2-66503306;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2-68246693;

苏州市星惠学校:0512-67796333;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0512-65114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2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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