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张家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张家界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为张家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2026年张家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2026年张家界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2名、教师39名,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2026年张家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考生年龄38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6月29
日至2008年6月29日期间出生),B23岗位报名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6月29日至2008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限定退役士官(士兵)的,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6月29日)前应当具有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6月29日)前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上人员服务期计算至2026年7月31日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其他要求
1.岗位表备注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中,“高校毕业生”指2024、2025、2026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
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jobgov.com/promptlogin/08ded44c-e949-467b-8dc5-8d128d9ae99d”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日上午8:00至7月9日下午17:30。
(二)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与职位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
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4.报考人员报名完成后,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提示:请考生仔细复核报名信息无误。)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通畅。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6.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可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35*38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佐证材料。报考B26-B29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2026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
报告》。
5.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普通话证(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的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A类岗位对普通话不做要求,无需提供)。
7.有考生报考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扫描件(B16-B25岗位,C01-C08岗位)。
8.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B23岗位)。
9.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原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劳动合同证明(B26岗位)。
10.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1.岗位备注、报考条件中列明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2026年7月3日8:00至7月10日17:30,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2)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六)笔试开考比例
各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七)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7月12日上午8:00-7月15日下午17:30。
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览效果图片仅用于报考人员核对个人信息,不能截屏作为准考证使用),逾期报名系统将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是本次招聘全过程(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的有效证件,报考人员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提供,请妥善保管。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考场,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
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与分值。
A01-A0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分值为100分。
B01-B29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的实际教学能力,分值为100分。
C01-C08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70分
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范畴,毒品检查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
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3.考察重点及方式。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应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
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5)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6),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各招聘单位应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
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
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教育局机关党委:0744-8223922
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0744-8596889
武陵源区教育局人事股:0744-5613677
市民族中学办公室:0744-835009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915291
(二)监督举报电话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4-8229912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44-8228097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
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