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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091名公告

时间:2026-08-11 10:16:35 点击:

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全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1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且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报考者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6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不对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报考有企业工作经历条件要求的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者须具有岗位要求相应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劳动合同等。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含公办学校、医院)、军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经历,不属于企业工作经历,不计入本条年限。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手续,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6年8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2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8:00—8月18日18:00。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

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教职人员控制数等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下同)和聘期内的特设岗位教师,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提交,确实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先签订诚信承诺,最迟须在考察环节提供。

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察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ddCdC)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填写要求。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年龄、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已取得教师教资证的学段学科、简历、家庭成员信息等),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虚假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报考者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6年8月12日8:00—8月19日18: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须在报考者确认报名后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特别申明: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者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3.结果查询。报考者在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提交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在8月18日18:00前,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缴交考试费

1.缴费时间。2026年8月12日8:00—8月20日12:00。

2.缴费金额。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不收取报名费。

3.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开考,报考者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缺考的,不退还考试费。

4.资格审查通过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经核减岗位招聘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艰苦边远地区、急需紧缺岗位或多次招聘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等特殊情况确需补缺的,报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公布取消和核减的岗位情况

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22日前公布因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含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核减招聘人数的开考岗位情况。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6年8月23日8:00—17:00。

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2026年8月23日8:00—17: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岗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资格审查单位(部门)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改报岗位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已实际缴费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七)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1.打印时间:2026年8月26日8:30—8月29日9:30。

2.打印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分值为100分。

2.笔试形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3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3.笔试时间、地点

2026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

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考务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会同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

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

预计9月中旬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成绩查询公告为准。报考者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玉林市教育局和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6.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满分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审查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入围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学校的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学校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2)毕业证(国(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位证(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4)教师资格证;

(5)报名登记表;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聘期内的特设岗位教师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先签订诚信承诺,最迟须在考察环节提供。

部分报考岗位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详见计划表):

(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职称证书;

(3)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外省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或扫描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初步安排在9月下旬或10月中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10分处理。

6.面试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从成绩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市直学校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行业准入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聘期内的特设岗位教师,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未提交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须在考察环节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核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核复核。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职称或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查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有工作单位的拟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各类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查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玉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75—2695773(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市直学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学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者可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三)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四)咨询电话:

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电话详见附件1)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75—2684011

市人社局事业科,0775—2684008

市招生考试院,0775—2673522(违纪违规成绩复核)

北流市教育局,0775—6237195

北流市人社局,0775—6399207

容县教育局,0775—5325978

容县人社局,0775—5117909

博白县教育局,0775—8332970

博白县人社局,0775—8227091

玉州区教育局,0775—2809060

玉州区人社局,0775—2897209

玉林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部,0775—2673859

玉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75—2696613

上述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拨打咨询。

1.玉林市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xlsx

玉林市教育局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7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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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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