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宿松县城区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松人社〔2015〕18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同意,现就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试考察结合、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选调人员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担任学校二级机构及以上职务或具有行政管理工作经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县教育发展保障中心3名、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高教育系统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5.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5年(2021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过合格以下等次的;
7.其他有关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流程
(一)个人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须于5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亲笔填写的《2026年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学校初审
所在学校根据本公告相关规定,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据实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证明需学校分管负责人、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汇总报考教师情况,并统一填写《2026年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
各校要高度重视,委派专人收集并核实填报信息真实性,确保信息准确。对出具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学校相关人员,从严予以追责问责。
(三)县级审核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受理报名并初步核对各校报送的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1)《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盖章,一式一份);
(2)《2026年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及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次等情况证明;
(5)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请用圆珠笔在背面注明原任教学校、姓名、此次报考岗位)。
学校须安排专人于5月9日下午5:30前报送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逾期概不受理,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同时将《2026年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aqyzw@163.com。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监察审计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
(五)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A类)确定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计划数为1人的,按计划数的5:1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人的,按计划数的4:1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人的,按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合成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下列因素排序:A.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B.学历层次高者优先;C.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D.工龄长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办法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批、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宜
经研究正式确认的选调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参加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竞聘,按照新聘岗位等级兑现工资待遇,若因岗位等级变化影响工资待遇,概由选调人员自行负责。
六、选调纪律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松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宿松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选调工作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调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凡在选调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者,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宿松县教育局、宿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6-7811081(宿松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6-7849317(宿松县人社局)
0556-7813433(宿松县教育局)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2026年宿松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汇总表.xlsx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