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公告(陕西师范大学专场)
为切实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持续优化我市重点高中教师队伍结构,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赴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开展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以满足教学需求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从目标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
二、引进计划
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活动共计划引进5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面向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目标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附件1)。
四、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对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的方式集中引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引进情况逐高校(逐场)公布岗位计划。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对岗位其他要求中“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岗位,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部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相近。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非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经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并报市委党的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
考生须在高校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及连续的个人简历,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高校现场安排如下:
(1)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西安)
时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长安街
(2)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北京)
时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3)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长春)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就业中心多功能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2.现场资格审查
(1)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报考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满足专业相近要求的,需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
(2)非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岗位代码要表述准确。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
3.考试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高校现场直接组织考试。根据学历层次不同,针对报考岗位仅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的按照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针对报考岗位有本科学历报名的,按照“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对岗位计划数与高校现场报名人数低于1:3的岗位,经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并报市委党的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面试
面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时间为2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各类别学段教材。每位考生备课15分钟,讲课20分钟,答辩5分钟。
对符合“直接面试”资格条件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对符合“面试+笔试”资格条件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对经市委党的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的本科岗位考生以及因缺考、违纪等情形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2)笔试
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笔试人数。如拟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经市委党的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并根据笔试试卷不同,分别合理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直接面试”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笔试”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直接面试”考生若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笔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高校网站发布拟考察人选公示,提前1—2天在下一场招聘会前及时发布递减后的岗位计划及公告。
5.考察
经高校现场引才确定的拟考察人选,按照考生身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不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考察,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公序良俗、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考生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暂缓引进程序,全面核查。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6.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开展一次;如无递补,相应岗位计划列入后续高校引才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委编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拟引进人员公示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拟引进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后办理落编手续。
八、政策待遇
1.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人才新政》(佳党建办发〔2026〕4号)规定执行。
2.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考核,出具试用期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未及时查看公告(公示)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纪律监督将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属于不得引进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故意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故意扰乱引进工作正常秩序的考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市第一中学、市教育局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私徇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13836662420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5856
附件1.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2026年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16日
